早恋,一般是指儿童期(0-18岁)的恋爱,里面包含着长辈对于此类行为的反对态度,在中国使用广泛。早恋的诱因是多样的,我认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:
第一,跟风从众
本班或本校,谈恋爱是普遍现象,你不谈,好像就是个怪胎,在这种形势的推动下,部分孩子为了趋众,获得群体认可,也开始恋爱。前不久我同事的一个妹妹早恋,父母知道后,非常生气,直接把孩子手机社交账号删除,手机没收,甚至开始和老师商量转班事宜,后来随不了了之,但座位也是尽量调开了,后来我问这个妹妹,最后分手了吗,她非常淡定的说分了,一点也看不出难过,最后仔细一问才知道,班上四十几个同学,二十几个甚至三十几个都是在早恋,后来一个男生对她示好追了段时间,她也就顺大流接受了。我问你们谈恋爱怎么相处的,她说对方成绩好,谈恋爱后就经常给她补习,上次考试英语还提升了几分,私下最亲密的举动也就摸摸头。后来父母阻拦也就分了。了解之后,虽说孩子在这段早恋中看似没成绩下降反而上升了。但是孩子对恋爱的态度就是大家谈恋爱,跟风从众也谈起了恋爱,实际上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恋爱,若不加以引导,孩子长大后,对爱情,对婚姻也是这种随大流,无所谓的态度,必将酿成大祸。
第二,青春期的小美好
当下的时代,物质供给已经非常丰富,信息流动速度也不断加快。人在满足了基本的低层次需求,即:生存和安全,会发展出更高层次的需求,也就是精神需求。这里面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:
1、物质供给丰富,信息流动快,孩子的身体和思想的发展速度已经超越了原有的标准,也就是说青春期提前了。
2、低层需求被满足,自然会发展出更高层的需求,就比如在战争时期,人们考虑的只有生存,爱情在生命面前也得靠边
这类孩子是属于正常的人类的情感需求,互相暧昧,多数孩子属于这种单纯的小美好。
第三,代偿心理
由于养育者在养育过程中,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技能,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缺失感,当然这并不是指责父母不负责,毕竟人无完人,没有完美的父母。
例如:只考虑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,如:身体、安全,而忽略心理需求,或是在满足物质需求中无意中伤害到了孩子,如:孩子想买某物,虽然买了但是却丢下了十分伤人的语言:"除了吃还能干啥?学习像你买东西这么积极就好了!"
所以,孩子在家庭中,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获得情感链接,只能从同辈的同性或异性朋友中获得。
小结:无论是哪种原因,我认为:孩子有权利也有能力做出自己的选择,父母不应过多干涉,加之青春期叛逆的特性,此时堵不如疏,好好坐下来谈一谈。在这方面也可以咨询我们壮成素质拓展基地。